简讯:我研究所三位教师被聘为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咨询专家组成员

编辑:admin 时间:2007年03月27日 访问次数:4322

        2007年2月13日,197位专家正式被聘为浙江省26个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成员。今后,这些专家要在专项战略目标和任务确定、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论证、经费预算、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工作中,发挥决策咨询作用,进而影响行政决策。
按《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设立的26个重大科技专项的技术领域是: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术、海水淡化与还水综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高效节能技术、绿色化工技术、现代纺织与服装加工技术及装备、重大机电装备、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高档皮塑加工技术及装备、网络、通讯技术及装备、数字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重大应用电子技术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磁浮交通系统技术与装备、100万伏特高压输电技术与装备、纳米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生物制药技术、中药现代化、农业新品种选育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工程农业技术和农产品(食品)精深加工技术。
经严格选拔,我研究所刘济林、张朝阳、张明三位教授分别被聘为重大科技专项“网络、通讯技术及装备”、“数字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咨询专家组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
相关链接2:197位专家被聘为浙江省政府“智囊团”(《都市快报》2007-02-14)http://hzdaily.hangzhou.com.cn/dskb/html/2007-02/14/content_3583757.htm
 
浙科函计〔2006〕112号
各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我省重大科技专项与重点项目组织实施中的作用,规范专家决策咨询的管理机制,我厅于今年9月制定并发布了《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对“十一五”期间实施的26个重大科技专项建立咨询专家组,实行专家咨询制度。为了做好专项专家组的组建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协助做好专家组成员的推荐工作。
一、技术领域
        专家的技术领域限于《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定设立的26个重大科技专项的技术领域,分别是: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术、海水淡化与还水综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高效节能技术、绿色化工技术、现代纺织与服装加工技术及装备、重大机电装备、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高档皮塑加工技术及装备、网络、通讯技术及装备、数字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重大应用电子技术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磁浮交通系统技术与装备、100万伏特高压输电技术与装备、纳米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生物制药技术、中药现代化、农业新品种选育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工程农业技术和农产品(食品)精深加工技术。
二、专家组成员要求
            推荐的专家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思想敏捷,熟悉国家、省科技方针政策,能正确把握重大科技专项的技术发展方向。
(二)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学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能集思广益,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四)专家组成员应当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专家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五)专家组成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的管理职能、学科和技术优势,推荐省重大科技专项咨询专家组成员。每个单位推荐专家组成员的数量,一般每一专项技术领域不超过2人,优势技术领域不超过3人,并请将推荐专家组成员汇总名单和《浙江省科技厅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于2006年12月4日前,一并提交浙江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
联系地址:杭州西溪路525号浙江大学科技园
邮政编码:310013
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  周伟强
联系电话:0571-87054021
Email:gwd@zjinfo.gov.cn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97位专家被聘为浙江省政府“智囊团”
都市快报 2007-02-14 记者马恩、见习记者林佳佳
        昨天,浙江大学陈智等197位专家正式被聘为浙江省26个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成员。今后,这些专家要在专项战略目标和任务确定、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论证、经费预算、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工作中,发挥决策咨询作用,进而影响行政决策。
        作为“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26个重大科技专项,包括磁浮交通系统技术与装备、海水淡化与海水综合利用、纳米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等,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和引领作用影响重大。
为这26个专项把关的专家组一般由7—9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专家组须对专项战略目标和任务提供咨询、参与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参与重点项目的主动设计、对公开招标和拟立项项目进行咨询论证等。
由于专家组日后的咨询建议将影响到政府的行政决策,因此浙江省科技厅对于专家组成员的选拔也非常慎重,换句话说,为专家组成员设置了各种门槛。考虑到受聘专家将要参加许多研讨会,而行政主要领导往往也比较繁忙,因此担任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担任专家组成员。同时,为了使专家组内部的知识结构更加合理,同一单位参加同一专项专家组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人。
        专家组成员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成员在受聘期间不能作为专项相关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承担和参与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也不能作为投标人或者成员参与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投标。参与项目主动设计的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参与该项目评标和评审工作。